加盟合约
甲方: 深圳市迪朗镜业有限公司
乙方: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长期合作,共同发展”原则,就甲方生产的产品及在该地区使用“迪朗镜业”品牌的市场开发及销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尊守。
一、 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就乙方在 省 市 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负责市场开拓,销售及售后服务。
二、 合作方式:
1.合作区域:
经双方协议决定甲方授权乙方为 省 市 区(代理商、分销商)
2.合作义务:
①甲方产品在上述该地区销售,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产品宣传资料、广告赠品、产品授权书等。
②乙方不得经营其它品牌同类产品,并维护好甲方产品及品牌的良好信誉。
③乙方负责在上述该地区进行市场开拓、推广及销售和售后服务工作。
④甲方向乙方提供区域保护销售业绩,凡属该区域的相关购买信息必须反馈给乙方。
⑤乙方为地区(代理商、分销商)首次进货必须不低于人民币 元方生效。
三、 价格、订货、发货、验货、换货
1. 价格
甲方提供给乙方产品价格以产品报价为实例
①按产品报价“DL”开头为 折(代理商、经销商)
2..发货
①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地点物流公司发货
②货运物流费用由乙方负责
3验货
倘若甲方所发物品与订单内容的型号、尺寸、颜色、不符者。乙方于收货之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补正。
4.换货
乙方拥有向甲方所进物品的换货权利。
四、 产权保护、保密
1.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制造、销售代理与甲方合作的同类产品。
2.乙方不得将所知有关甲方经营方式或其它甲方认为保密资料泄露给第三方。
3.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双方合作事宜。
五、 共同遵守
1.此协议在合同期限内,如违返此协议,则应由违约方负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违约责任,同时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有关合约或执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由双方所管辖的人民法院处理。
2.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共同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
3.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商定的内容以补充协议、附件等形式,经双方签字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补充协议: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章)深圳市迪朗镜业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章)
地 址:深圳罗湖区翠竹路 1189号 地 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0755-25533758 传真:25615189 联系电话:
E-mail: dilang2000@126.com E-mail:
开户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深圳水贝支行 开户银行
账号:11008859676802 卡 号:
签定时间: 年 月